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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10-24 | 點閱數: 8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潘妍欣小姐(電話:02-7736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