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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4-25 | 點閱數: 1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140041269號函辦理。
二、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13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徵選網站(網址:https://11praward.tw )。
三、 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