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10-05 | 點閱數: 221

說明:

一、為鼓勵就讀於桃園市大園區,經政府立案之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之在學學生奮發進取,敦品勵學,發展特殊才能,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頒贈優秀、清寒及特殊才能學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時間:民國111年10月25日前寄達或送達大園仁壽宮。

三、申請書、推薦清冊,敬請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