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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長 - 防疫新聞 | 2025-05-20 | 點閱數: 58
主旨: 有關本市學校腸病毒防疫措施補充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4年5月13日桃教體字第1140043449號函及本局114年5月7日桃教幼字第1140041224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補充說明如下: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114年2月修訂),學幼童感染腸病毒發病後一週內,是咽喉部位病毒量最高的時候,由於學幼童間常有親密接觸之機會(如共玩玩具等),傳染機會高,所以凡是經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感染之學幼童,原則上建議以「發病日」起算,請假在家休息7天,以減低傳染的機會。
(二) 倘因腸病毒致幼生請假或班級停課,請貴園仍至本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https://dc.tycg.gov.tw/)及校安系統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