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桃園市隨袋徵收計畫─試辦非家戶」宣導文宣3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114年10月30日桃環管綜字第1140040677號函辦理。 |
| 二、 | 本市擬自114年12月1日起試辦旨揭計畫,實施對象包括政 府機關(指中央或地方機關且地點位於桃園市境內之辦公廳 舍或地點)、各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且為現有垃 圾清運之對象)、市場(指公有及現有收運之民有零售市場 ,含漁市場及漁港)及公營夜市等單位。 |
| 三、 | 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環境管理處黃小姐,電話:03-3381900分機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