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114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九:縣市互訪觀摩增能計畫」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及本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115年1月6日同小輔字第1150000001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目的係為透過參訪各縣市年度評鑑學習扶助績優團隊、教學典範學校(含閱讀教育績優學校),藉以學習他縣市成功模式,作為本市未來推動學習扶助之參考;旨案原訂於114年11月12日至14日辦理,惟因受鳳凰颱風停班影響延期辦理,先予敘明。 |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 (一) | 辦理期程:115年3月4日(星期三)至同年3月6日(星期五)。 |
| (二) | 參訪學校:嘉義市東區文雅國民小學、嘉義市立大業實驗國民中學、彰化縣溪州鄉成功國民小學、苗栗縣竹南鎮山佳國民小學等4校。 |
| (三) | 實施對象:本市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各子計畫承辦學校、113學年度學習扶助輔導訪視績優學校、113學年度學習扶助績優教學人員、114學年度學習扶助輔導訪視委員、114學年度學習扶助到校諮詢及入班輔導人員、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業務承辦人員及有意深化提升學習扶助績效之學校校長等計36名。 |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月25日止,請先至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連結至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以活動編號E00014-251200001或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查詢114學年度學習扶助縣市參訪觀摩研習活動登錄報名。確定審核通過後,再行填寫Google表單報名資料,連結如下https://forms.gle/EUcjLLhbC6wxRTzT8,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
| 五、 | 本局同意參與之學校校長於妥適安排校務原則下,以公假登記。校長請假期間需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s://webitr.tycg.gov.tw/WebITR)報送,俾利後續審核;其餘參與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5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 |
| 六、 | 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同安國小輔導室連恆欣主任,聯絡電話:03-3269251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