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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23540號函辦理。
二、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13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徵選網站(網址:https://11praward.tw )。
三、 檢附旨揭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格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