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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22-12-27 | 點閱數: 306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勞動檢查處111年12月22日桃檢職字第1110016666號函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1年12月21日保職醫字第11160291132號函辦理。
二、 有關勞保局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之檢查項目、應備書件及注意事項」,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http://www.bli.gov.tw)。
三、 旨揭資訊亦同步公布於本府勞動檢查處網頁(https://oli.tycg.gov.tw/)。
四、 檢附本府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來函供參。